加拿大
Canada
簽證類型
電子簽證
可停留天數
180 天
申辦/入境要件
- 有效之中華民國(台灣)護照,須為外交部核發且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
- 搭乘飛機入境或過境加拿大者,須事先申請並取得「電子旅行授權許可證」(eTA)。
- 有效電子郵件信箱。
- 具備線上支付功能的信用卡(eTA申請費用為加幣7元)。
- 足以證明旅行目的之相關文件(如回程或下一站機票、財力證明、住宿訂位、旅遊計畫等)。
- 入境時需透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自動申報機提交電子申報單(eDeclaration)。
特殊規定
eTA僅適用於搭乘飛機入境或過境加拿大。透過陸路或海路(如開車、巴士、火車或郵輪)從美國入境加拿大者,無需申請eTA。eTA效期最長為5年,或至護照效期屆滿為止,以先到期者為準。若更換新護照,需重新申請eTA。eTA申請費用為加幣7元,請務必透過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申請,以避免詐騙網站。即使持有eTA,最終入境許可仍由加拿大邊境服務官員決定。若計劃停留超過6個月、就讀正規課程、工作或有犯罪紀錄,則需申請相應的正式簽證,而非eTA。建議至少於出發前30天申請eTA,儘管大多數申請可在數分鐘內獲得批准。
官方參考
最後更新
2026/07/11 (週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