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
China
簽證類型
特殊入境證件
可停留天數
5 天
申辦/入境要件
-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正本,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
- 中華民國(台灣)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吋正面免冠近照1張(白底,符合護照規格,照片背面需簽名)
- 如申請換發,需提供未過期的台胞證正本
- 如遺失申請補發,需提供警察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在台灣遺失須向警察局報案;在大陸遺失須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
- 如出生地為中國大陸地區,需出具大陸除籍證明或無設籍證明
- 未滿16歲者,如未領取身分證須提供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並需監護人身分證影本
特殊規定
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前往中國大陸,須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此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簽發。台胞證有效期為5年,可憑此證件不限次數往返中國大陸,每次停留最長可達5年。台胞證可在台灣透過旅行社代辦,或親赴香港、澳門的「中國旅行社」臨櫃申辦,因為中國大陸在台灣沒有辦理台胞證的機構。若未持有有效台胞證抵達中國大陸口岸,可在指定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落地簽性質的台胞證),自2025年11月20日起,可簽發此類證件的口岸數量將從現有58個增至100個,且台灣「首來族」(第一次來大陸的台灣居民)申請一次有效台胞證可免收證件費。在中國大陸境內,若台胞證即將逾期,可持台灣身分證件及台胞證前往公安單位出入境管理部門換發新證;持逾期台胞證在中國大陸境內停留者,逾期一日罰款人民幣100元。部分口岸設有智能快捷通道,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需持有5年有效台胞證並同意採集面相、指紋等核驗資訊)可使用「刷臉」智能通關。台胞證亦可用於免簽入境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
官方參考
最後更新
2026/10/06 (週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