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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

Hong Kong

簽證類型
特殊入境證件
可停留天數
30 天
申辦/入境要件
  • 持有效之中華民國(台灣)護照,護照效期須不少於六個月,並可用以返回台灣。
  • 已完成「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並成功獲批的通知書,並自行以A4尺寸白色空白紙張列印(若有有效台胞證則無需預辦入境登記)。
  • 證明具備足夠旅費支付在港期間的費用。
  • 持有前往目的地的續程或回程機票(過境前往中國內地或澳門除外)。
  • 證明訪港目的屬實,例如旅遊、探親或商務(不可從事有薪工作或學習)。
  • 預辦入境登記申請人須在台灣出生,或在台灣以外地區出生但曾以台灣居民身份來港。
  • 預辦入境登記申請人不得持有由台灣當局以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行證件(《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
電子入境卡
前往填寫 填寫時機:入境前,線上申請系統會即時處理結果,建議提早辦理。
特殊規定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持有人前往香港,需辦理「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若持有有效期內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則無需額外辦理預辦入境登記,可憑台胞證直接入境香港。預辦入境登記免費,有效期為兩個月,期間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兩次,每次最長逗留30天。此登記不適用於享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在香港轉機若不入境(即不離開轉機區),通常不需要辦理此登記,但如需入境(例如重新託運行李或過夜),則需辦理。
最後更新
2026/10/06 (週二)
※ 免責聲明:本簽證資訊由系統整理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各國官方公告,僅供參考。簽證規定變動頻繁,實際以外交部及該國最新公告為準。旅客應於出發前自行向外交部或該國駐台使館確認,本公司不對因資訊時效或第三方公告變動所生之損失負責。